马来西亚代孕政策合法吗?2026年最新解读
根据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颁布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,“代孕”在我国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。然而规章实施的10多年里,代孕并没有得到很好地遏制,非法代孕反而愈加繁荣,媒体报道中的商业性代孕新闻也不绝于耳。
究其原因,一是巨大的商业利益以及相关法律的空缺,让少数人得以打擦边球。我国目前对于代孕行为有明确规定的仅限于卫生部的规章——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和《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》,却没有相应明文的法律规定。故根据罪刑法定原则,代孕不会受到刑法追究。。
二是,急剧增加的社会需求。《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》称,20年来,我国育龄人群的不孕不育率由3%攀升到12.5%至15%,接近发达国家的15%至20%的比率。然而这个数据仅仅是09年的统计,如今这个比例可能更大。这意味着我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需要经过辅助生殖技术来实现她们生儿育女的愿望,其中有一部分只能通过代孕的方式来实现。
于是乎,急剧增加的需求以及巨大利益的诱使下,非法代孕愈加繁荣也就不奇怪了。在巨大的社会需求之下,一味地禁止显然非长远之计,它只能使非法代孕越来越隐秘,越来越难以管控。在此之下,非法代孕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,将不会得到解决,只能是更加棘手。
美国新泽西高等法院法官哈尔索尔科认为:“如果一个人有权以性交方式生育,那他就有权以人工方式生育。如果生育受到保护,那么生育方式也应受到保护,而这种保护的方式可以扩展到对代孕的保护”。既然这样,任何人都有生育方式的选择权,而生育弱势群体为了繁衍后代他们别无它法地选择人工方式之一——代孕。只要没有伤害社会公众利益,那么作为人工生育方式之一的“代孕”理应受到人们的合理对待。
面对“代孕”我们不能出于简单地考虑,一刀切地认为它就是坏的。如果说,公民自然的享有自主支配自己的器官的权利,那么自愿前提下的无偿代孕又有什么问题呢?如果说,代孕是代孕者“出租子宫”,子宫成了赚钱的商业工具,侵犯了代孕者的人格尊严;那么,秀场那些光鲜亮丽的模特,是否也一样在出租自己的身体呢,走秀行为是否应当一并被禁止呢?
一味地禁止,只能使问题负责化,只能让非法代孕愈加隐秘,只能增加更多的社会问题。将“代孕”有条件地合法化,在各方面予以详细的规定,让部分有代孕需求的人能正当合理地使之得以解决,并将它透明地放在社会监督之下。唯有如此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,才能避免更多的社会问题的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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